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导向,强化内容质量管理,推动“三审三校”制度落实到位,提高学校网站及新媒体稿件的编校水平,规范做好学校网站及新媒体“三审三校”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审核标准
(一)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有感染力、影响力;
(二)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省、市实际情况;
(三)表述准确,角度新颖,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二、校对标准
(一)用语规范,表述准确;
(二)格式规范,版面精美;
(三)认真严谨,差错率低。
三、“三审三校”实施流程
对外宣传“三审三校”:科室负责人“一审一校”,单位负责人“二审二校”,分管领导“三审三校”。
内部宣传“三审三校”:工作人员“一审一校”,科室负责人“二审二校”,单位负责人“三审三校”。
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需请示学校主要领导审定。
四、“三审三校”实施策略
各平台(包括网站、APP、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头条橱窗,条幅,电子屏等)原创文字、图片、视频均实行“三审三校”制度。
“三审三校”制度,以“人防”为主,“技防”为辅,两者相结合开展。核对系统对文字错误进行提醒与屏蔽;不链接不可信域名;发布后如果发现内容有问题,可及时撤稿。
五、“三审三校”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各单位要落实导向管理全覆盖要求,坚持把正确舆论导向贯彻落实到信息采编的各个环节,特别是要贯彻落实到所办的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领域;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方法手段,有效引导社会舆论。
(二)统一管理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采、编、发工作流程,建立信息消息来源核实核准机制,多方核实发布信息事实,确保信息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
(三)严格审核内容。进一步完善内容审核把关制度,加强对所办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各类媒体刊发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报道准确客观、导向正确。不得发布未经核实的信息报道,不得直接转载没有信息发布资质的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发布的新闻信息,不得发布危害社会公德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文字、语音、图片和视频;转载其他单位的信息报道,不得对原稿进行实质性修改,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并应当注明原稿作者及出处。
(四)规范信息标题制作。制作信息标题应遵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基本规范,遵守文题相符的基本要求,审慎使用网络语言,不得使用“网传”等不确定性词汇,确保信息标题客观、准确地表达信息事实,传达正确的立场、观点、态度,严防扭曲事实、虚假夸大、无中生有、迎合低级趣味的各类“标题党”行为。
(五)完善问责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违法违规发布信息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