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党委《关于评选2018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开展了评选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民主推荐评审,并上报学院党委研究同意,拟推荐田萌等11名教师、宋冰心等260名学生为2018年度校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一、文明教师(按姓氏笔画排序)
田 萌、孙 玲、苏珂珂、李世界、邱月盈、何钧锋、张海惠、张慧辉、罗 乐、侯小栓、晋跃栋
二、文明学生
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3月8至12日。凡对以上名单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组宣部反映,电话:0373-3693233;邮箱:xinkeyuanbao@126.com
附件:文明学生名单。
组宣部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