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59号)和《教育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教思政〔2013〕3号)精神,进一步推进高校网络文化健康有序发展,唱响网上思想文化主旋律,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全省高校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评选活动,为使我院师生积极参与此项活动,现将有关参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丰富优秀网络文化产品供给,促进高校网络文化建设,提升师生网络文明素养,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二、申报范围
在开展网络宣传思想研究和实践过程中形成的优秀作品,分为优秀网络文章、优秀“微”作品、优秀工作案例三类。
1.优秀网络文章是指在网络上撰写发表的解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研究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阐释师生关心关注的思想理论热点难点问题、厘清错误思潮和观点、普及网络法律法规、倡导网络文明等方面的文章,包括学术论文、时政博文、精要评论等。
2.优秀“微”作品是指在开展网络育人过程中设计、拍摄、制作并传播到网上的视频短片,包括微课堂、微视频、微电影、微公益广告等作品。
3.优秀工作案例是指在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师生网络素养、开展网络文化建设、推进网络文明教育、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等过程中研究探索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包括网络教育管理服务系统、手机APP、网站栏目、网络公众平台、在线课堂、网络社团等。
三、申报条件
作品须为2015年原创(即2015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日期在网络上发表的作品),要体现立德树人基本导向,聚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高校网络文化繁荣发展,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成效明显。
1.优秀网络文章要观点正确、立场鲜明,体现以理服人、以文化人,对广大师生网民有较强的吸引力、感染力,在网络上有较大影响力,有较高的转发、评论和引用量。
2.优秀“微”作品要有思想性、深刻性、生动性。贴近师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在思想融入、情景设计、表达演绎、摄影制作等方面具有较高的水平,要能体现价值观引导,能激发情感共鸣,能倡导网络文明,并且在网络上有较大影响力,有较高的转发、评论和引用量。
3.优秀工作案例要体现网络宣传思想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并已形成一定的典型性经验,有固定工作平台、可靠条件保障、长效工作机制和明显育人实效,可示范、可引领、可辐射、可推广。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
全院师生
2.申报材料
优秀网络文章和优秀“微”作品均须提供发布传播的网络链接地址,包括网页截图、上传时间,转发、评论和引用量等(取单一网络平台的最高值,不用重复累加),以及能佐证作品网络影响力的材料。
优秀网络文章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辅助材料,包括领导批示、成果鉴定证书、专家推荐信等。
优秀“微”作品需在片头文字标明“本作品为原创,绝无抄袭”;片长不超过600秒(10分钟);上传作品到活动平台,经审核通过后在活动平台展示;提交光盘输出为MP4文件(h.264编码);画面清晰,声音清楚,提倡标注字幕。
优秀工作案例需提供文字说明材料。包括项目主题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主要成效及经验、下一步加强和改进的计划等,要求文字简洁、重点突出,字数5000字以内。
参评作品版权无争议,为参赛者本人、申报团队(或学校)所有,严禁侵权行为。
3.申报数量
每单位申报的数量:网络文章不少于3篇、“微”作品不少于2件、案例不少于1项。三类作品中至少选择1类申报。
4.该项活动作为学院各单位年度“评优评先”、“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申报办法
1.申报表、作品文字说明材料及支撑材料纸质版统一交至新科学院组宣部(12#714办公室)。所有材料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由组宣部遴选出优秀作品,上报学院党委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统一寄送教育厅。
2.材料报送时间截至:2015年10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3.学院各单位要结合宣传思想工作实际,做好优秀网络文章、优秀“微”作品、优秀工作案例的遴选工作,形成推荐长效机制。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组宣部杨利豪,电话:0373-3693233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