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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关于设立院领导接待日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1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系(部)、院直各单位:

设立院领导接待日制度,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干群关系,改进工作作风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学院领导了解下情,解决实际问题的有效途径。为了充分发扬民主办学,调动群众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在我院形成广开言路、政令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及时解决教学、科研、管理、后勤保障中存在的问题和疏漏,经院务办公会会议研究,决定实行院领导接待日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院领导接待日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由分管院领导主管,学院

现任领导轮流接待。办公室负责院领导接待日的具体工作安排,包括接待前的准备和接待后的协调、督办等工作。每学期开学后由办公室将院领导接待日安排通过学院网站、发布通知等形式向全院公布。

二、接待时间

接待日原则上为每两周一次,具体时间为单周三的下午3:00-5:00(夏季时间为3:30-5:30)。若遇特殊情况需调换接待时间、调换值班领导、取消接待等情况,由办公室通过学院网站、发布通知等形式提前公告。

三、接待地点

接待地点为12号楼七楼或八楼会议室。

四、接待对象

全院师生员工。

五、接待内容

1.有关学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指示、有关规定等情况的意见、建议和咨询;

2.有关学院、职能部门、教学系(部)的负责人在团结、作风、廉洁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有关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情的意见、建议和咨询;

4.有关学院、职能部门、教学系(部)的规章制度、工作

安排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咨询;

5.有关教学、科研、管理、后勤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6.有关干部守法、守规、自律方面的问题和建议;

7.有关党、团组织、工会在维护师生员工权益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8.单位或个人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需组织或领导给予帮助的符合集体利益的事情等。

六、接待要求

1.对来访人员的要求

(1)来访人员应当实事求是,对组织、个人和所反映的问题负责;

(2)来访人员所反映或咨询的问题不属于以上范围的,将不予接待;

(3)来访人员应当事先到办公室预约登记,按照办公室安排的时间、地点参加接待;

(4)来访人员不得无理取闹或做出损害组织个人形象的事情。

2.对值班领导的要求

(1)值班领导应当在接待日填写《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院领导接待日登记表》;

(2)负责接待的院领导应热情接待,认真听取来访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3)院领导接访实行首办负责制,第一次接访的院领导要负责到底。对接待日提出的问题,属于职责范围且能答复的要当时答复,当时不能答复的问题,由办公室协助通知相关部门办理,督促限期内给予答复;对不属于职责范围但能答复的也要给予答复,当时不能答复的问题,要耐心解释,事后首办院领导要征求主管院领导的意见,由办公室协助通知相关部门办理,督促限期内给予答复;重大问题由首办院领导召开专题会议或提交院务办公会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