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结合我院发展党员工作要求,拟确定李俊丽等234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现公示如下,公示期自2020年11月9日—2020年11月15日。
凡对以上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新科学院组宣部反映。
组宣部电话:0373-6330011 组宣部邮箱:xkxyzx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