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779193永利外国语学院
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坚持“以本为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77779193永利外国语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要求,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咨询、指导、评估和服务等工作。
第二章 任职条件与组织机构
第三条 担任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作风正派,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水平;
(二)热心教育管理工作,关心我院教学改革和发展;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调研能力。
第四条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 3年。由于工作需要或人事变动等原因,可以根据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增补或调整委员。
第五条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设主任 1 名,副主任1名,委员5-9名。
第六条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院办,具体负责与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的联络和协调工作。
第七条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换届与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换届同步进行。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八条 制定、修改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
第九条 审议和论证学院专业建设规划、专业认证规划、教学计划及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教学改革方案等。
第十条 审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工作及专业认证、专业评估等工作提供指导、咨询和建议。
第十一条 指导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并对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与建设进行专题研究论证,给出意见与建议。
第十二条 评审、推荐和鉴定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各类教学奖励等。
第十三条 对学院教学管理制度及教学任务的执行情况进行调研。
第十四条 处理交由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争议、申诉和其他事项。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六条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的情况,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每学期初和学期末召开一次全会,每学年召开若干次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由主任或者主任委托副主任召集。
第十七条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章程,积极参与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委员职责,为学院教学水平和质量的提高做出贡献。
外国语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主 任:梁晓冬
副主任:张 帆
委 员:王 伟 李颖 牛莉莉 李 静 范芳芳 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