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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779193永利外国语学院 本科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机制(试行)

发布人:外国语学院     发布时间:2024-01-16   浏览次数:

77779193永利外国语学院

本科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机制(试行)

为了更好地保障专业的办学质量和可持续发展,在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基本理念指导下,为提高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成效,特制定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工作机制。以保证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合理性及课程质量评价(包括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结果用于本专业的持续改进。

一、持续改进责任机构和责任人

外国语学院持续改进责任人为院长,学院教学委员会是保证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持续改进的组织机构。在院长领导下,由教学副院长负责组织召开持续改进工作会议,定期组织对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等进行审查评价。专业负责人是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持续改进的执行者,负责本专业相关教学要素的调研分析、数据统计、课程体系制(修)定、课程大纲制(修)定、课程达成情况评价等具体工作。

二、持续改进的主要内容

持续改进的主要内容有: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和支持条件。

三、持续改进的逻辑关系

学生学习成效是持续改进的核心,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和支持条件是持续改进的路径。通过对学生学习过程中的状态进行跟踪,评价学生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并根据分析评价的结果改进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改善师资能力和支持条件等。

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评价驱动培养目标的持续改进;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驱动毕业要求的持续改进;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评价驱动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和支持条件的持续改进;教学质量的评价驱动课程教学环节、教学内容、教学模式的持续改进。

四、用于持续改进的评价结果的收集、分析、反馈渠道

1、培养目标

专业召开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工作会议,确定工作内容、负责人、执行时间和要求;进行在校生、教师、毕业生、用人单位对各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调研;专业负责人对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形成初步意见并提交学院;学院组织教学委员会对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评价结果反馈至各专业留存,作为下一次培养目标修订的依据。

2、毕业要求

毕业要求持续改进的依据主要来源于两部分的内容:一是毕业要求评价结果,二是培养目标达成情况的评价结果。由毕业要求评价小组每年搜集这两方面的信息,经过整理和分析后提交到院教学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反馈给各专业留存,作为下一次毕业要求持续改进的重要依据。

3、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持续改进的依据主要来源于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结果。由课程体系工作小组负责搜集此方面的信息,经过整理和分析后提交到院教学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反馈给个专业,作为下一次课程体系持续改进以及师资队伍优化的重要依据。

4、课程质量评价结果

课程质量评价涉及授课前、教学过程中和课程结束后,大纲、教案等教学文件的合理性评价,课堂授课、考核等环节教学效果评价分析和持续改进效果分析结果(包括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授课过程中和课程结束后,各专业负责人负责收集各级督导、领导等听课效果反馈意见、学生学习效果意见,并组织全体教师开展课程质量分析、教学效果分析、学生学习效果分析、课程目标达成方法、内容和考核方式设计及效果分析、课程改进措施设计,课程目标实现情况分析,编制课程目标达成分析和持续改进报告。教学过程中,教学副院长、院督导等开展听课、与教师和学生交流,做好课程质量考核记录,给出课程目标实现情况评价意见,提出教学过程中需要改进的建议,并将建议和意见反馈给专业负责人。

五、改进效果跟踪措施

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的持续改进工作周期为2-4年进行一次(改为定期进行),教学环节的持续改进周期为每学期课程结束后进行。每次培养方案的制订或修订前,需要参考前期搜集及反馈的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的评价结果材料和反馈信息。对于改进后的培养方案,需由学院组织相关专家、教师等对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进行再评价,并在新的培养方案实施后不定期进行跟踪评价。对于教学环节的持续改进,根据专家反馈意见和课程质量分析报告及持续改进报告的内容,督促教师对课程的教案、讲稿、大纲等教学文件的修订,并跟踪改进效果。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本办法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