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教学检查制度
为了搞好本院教学组织和管理工作,树立典型和推广先进,圆满完成教学计划,搞好教风,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保证教学管理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如下:
1、组织领导
院里成立由院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教研室主任组成的教学检查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任组长负责具体执行。各教研室主任负责本室的教学检查工作。
2、检查内容
各教研室教学管理、教研活动、学术活动(科研、讲座)等开展情况,教师备课、辅导、答疑情况,课堂讲授及教书育人等情况。
3、检查时间
每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周
4、检查形式
查实物(教案、讲义、会议记录等),听课,召开学生评教座谈会等。
5、结束工作
学生座谈会反映的情况及时转告有关任课教师,作为进一步搞好教学工作的参考,学生中的问题由任课教师、班主任对有关学生进行帮助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