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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听课制度

发布人:外国语学院     发布时间:2023-01-13   浏览次数:

外语学院听课制度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全面了解教师上课情况,检查教学效果,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风建设,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真正落实教学工作在学院工作中的中心地位,依据《77779193永利听课管理办法(修订)》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人员及时间定额

1、院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

2、院级教学督导员每周听课不少于6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

3、教学助理、教研室主任、专职教师听课不少于10次,实验室主任、实验员听课不少于6次,行政助理、辅导员听课不少于4次,新进教师听课不少于15次。鼓励教师之间互相观摩教学。

二、听课要求

1、院领导听课一般采取随机听课形式,重点了解和掌握如下几方面的情况:(1)教师讲课与学生听课的基本情况;(2)教师、学生对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3)有关教学和教学管理、教学服务工作中的其它问题。

2、各专业负责人制定听课计划,有目的有计划地检查本单位教师的授课情况。听课方式可以是有针对性地跟踪听课,也可采取集体听课、集体评议的方式,帮助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3、听课和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教师备课、讲授情况。评价内容包括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秩序和教学效果等。

4、听课人每次听课按要求认真、详细、实事求是地填写《新乡工程学院听课记录表》(见附件),并及时将听课信息反馈到相关教学单位。

三、听课管理

1、定期整理(每学期)本学院的听课情况,汇集并检查。

2、对《听课记录表》中所记载的主要情况和问题进行整理、汇总、公布,制定措施及时解决。

四、其他

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如有和学校新发规定相冲突的条款,以学校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