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学业导师工作职责
学业导师制是外国语学院为了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充分调动和利用学校优质教学资源,进一步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目标而推行实施的,为了更好地发挥学业导师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特制订外国语学院学业导师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本科学制内课程教学以外的、有利于学生成才的各类专业性指导。
2.负责学生的学业指导。导师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知识结构优势,帮助学生在入学时就深入了解学科特点、学习要求,培养学生的发展潜质以及探究知识、独立思考的能力;针对学生的个体差异,对学生学习方法、学习计划、学术研究、未来职业规划等方面进行个性化指导,导师每个学年要为其指导的每一个学生制定符合其个性发展的差异化学业规划,并给与具体的学业发展建议。
3.负责指导学生的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的指导。导师负责指导人才培养方案第二至第八学期安排的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的各项实训内容。
4.定期对学生进行指导。导师需制订指导计划,主动联系学生,加强对学生的辅导。在学期正常教学周内,对大一的学生原则上每周至少面对面指导一次;对大二大三的学生原则上每两周至少面对面指导一次;对处于教育实习的大四的学生,导师根据需要,增加面对面指导频次;对于处于毕业论文(设计)阶段的大四学生,导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需要随时进行指导。
5.注重学生的人生引导和道德情操培养。充分发挥导师言传身教的作用,加强对学生的人生、思想引导,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树立远大理想。
6.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成长。注重学生身心健康和人文素养发展,培养学生待人接物、与人相处的基本礼仪。
7.鼓励并引导学生继续学习深造和就业。学业导师要培养学生学习能力与探究精神,鼓励学生在专业内继续深造并给与指导,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给学生提供升学或就业上的指导与帮助,给学生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源和建议。
8.持续关注学生职后发展。与学生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在学生毕业后保持持续的联系,不定期地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学生工作后的情况,关注学生职后发展,持续收集学生职后发展信息并向学院汇报,以便学院各专业根据学生职后发展的具体情况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对于职后制度化的监督和管理有待加强。
9.配合校友联络工作。学业导师利用自己与学生的紧密联系,为学校和学院校友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