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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 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实施办法

发布人:外国语学院     发布时间:2024-01-05   浏览次数:

 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

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实施办法


为深化本科教育改革,全面保障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专业内涵建设,根据专业认证标准等相关文件要求,科学评价课程体系的合理性,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课程教学和课程体系持续改进的依据,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价依据

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基本理念,以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政策为根本依据,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专业认证标准为技术依据,以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为内部依据,以国内外专业发展趋势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外部依据。

二、组织分工

学院组织制定本专业的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实施细则,定期开展评价工作,形成评价报告。本专业应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改进措施,完善课程体系,促进内涵建设,持续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三、评价内容

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的内容包括:课程体系的构成能否满足专业人才培养要求,课程体系设计能否支撑毕业要求,课程开设先后关系、课程内容设置是否合理,各门课程的学分、学时是否合理等。

四、评价主体

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主体为本专业教师、在读学生、毕业生、教学督导、各学院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用人单位和学生实习实践单位、校外专家等利益相关方。

五、评价方法

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可采用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采用走访调研、问卷调查、第三方调查、访谈座谈等形式开展评价。

六、评价周期

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每年进行一次,评价结果形成记录文档,要求评价记录完整、可追踪。

七、评价结果及运用

本专业对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评价报告,评价记录和评价报告由学院存档。专业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结果是专业结合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持续优化和不断完善课程体系的重要依据,也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重要依据。课程体系调整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周期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