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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关于2016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衡欣     发布时间:2016-07-05   浏览次数: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
     关于2016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范围:
我院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
1.
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室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2.
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普通话测试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3.
成绩要求:在校期间各科成绩合格且修学,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
4.
身心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合格。体检安排校医院进行,具体时间以校医院通知为准。
三、申请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412日至413日,组织应届师范毕业生认真学习相关文件,使毕业生明确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意义,充分了解认定信息、程序及各项活动安排,并填写个人资料。师范毕业生根据个人情况,自愿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413日至56日,参加认定的师范毕业生须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注册个人信息,进行网上申报。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周末及国家法定假日不开放,逾期未申报人员,将无法办理教师资格证。
(三)53日前,个人准备材料上报至辅导员处
(四)56日前,辅导员收齐材料提交人力资源部。
四、需提交材料
(一)个人须提交材料
1.
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两份
2.
《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两份
3.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两份
4.
申请人获准毕业的有效证件原件一份(本科毕业成绩单)
5.
身份证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6.
一寸彩色照片1张,背后用圆珠笔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系别班级,按姓名拼音字母顺序,暂放到辅导员处。
7.
个人材料整理后,装在档案袋里(统一封面)材料排放顺序:《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普通话等级证复印件本科成绩单
填表注意事项
1申请任教材料必须按照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任教学科对照表准确填写不能用学科代码代替;申请任教的学科,原则上与所学专业一致。从思想品德鉴定表中,申请资格种类及学科填写为;申请资格种类+申请任教学科,如;高中英语,中职人力资源管理事务。
2)教师资格申请认定表,思想品德鉴定表填写参照附件2
3)以上所列表格如为入档材料,须用黑色笔认真填写,不得涂改。
(二)提交材料
1)认定花名册统一按专业分开,同一专业,按中职、高中分开,最后按分类分别编号,并在材料袋注明专业和编号。
2)如有在学习期间转学、转专业转入的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证,需要提供审批手续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五、有关要求
(一)思想重视,严密组织。教师资格认定事关学生就业,辅导员要高度重视,专人负责,严格审查上报材料,防止出现漏报、漏填、错填等现象,确保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圆满完成。
(二)加强沟通,确保顺畅。辅导员要加强与学生沟通,随时保持联系,出现问题随时解决,力争克服困难,使符合条件的每个毕业生都能顺利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联系人:王浩
咨询电话:3693171
地址:12号教学楼710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