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可以优先报名应征、优先身体初检、优先政治审查、优先审批定兵。
(二)对所有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标准按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执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实行补偿或代偿;低于8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和代偿。
(三)服义务兵役期间,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军队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四)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五)服义务兵役退役后(下同)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六)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七)退役后可以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在退役一年内,通过自主择业方式落实工作,视同应届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户档随迁,教育系统为其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
报名时间:4月10日-8月5日,
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gfbz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