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全面贯彻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继续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 8月5日上午,顺利完成了全部招生录取工作。
2015年,我院本科三批计划招生2865人,实录2865人。其中,文科录取1205人,理科录取1660人。从实际录取情况看,文科录取最高分是457分,平均分是425分;理科录取最高分是461分,平均分是412分,理科一志愿投档率为9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