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院党委书记旦勇刚为全体教职工作报告
为进一步增强我院全体教职工守法理念和意识,全面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6月25日上午,我院党委书记旦勇刚在十二号楼合八教室作了一场《高等教育法律法规及其应用》的专题报告。我院全体教职工聆听了报告。
报告会上,旦勇刚书记从五个方面对主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述:一、高等教育法的相关基本概念。旦书记从“法”的概念出发,详细讲述了教育法的概念、法律渊源和法律体系,说明了现行高等教育的法规体系,指出高校进行法律教育的目的就是使教师懂法、知法、守法和用法,高等学校要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依法治学。二、高等学校法律制度。他详细分析了高等教育和高等学校的法定概念,指出高等学校是实施高等教育的主要机构,高等学校是以国家和社会的名义承担高等教育职责的独立法人,依法享有自己的办学自主权和相应所承担的义务,高等学校要依法运用享有的权利,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三、高校教师法律制度。我国实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制度,只有拥有资格证的教师才具有合法的授课资格。高等学校的教师享有同其他教师同样的权利,承担同样的义务。我国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作为高校教师,更要遵守法律,依法教学,用法律知识武装自己,指导实践,开展工作。四、高等教育的一般法律规定。旦勇刚书记引用法律的具体规定,详细讲解了高等教育的内涵、方针和任务。他说,我国高等学校的中心任务就是培养人才,而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专门高级人才是高等教育法规定的人才培养标准,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则是实现这一任务最基本的手段。高等学校的教师和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以教学和培养人才为中心开展工作。他又结合我院的办学性质,重点讲述了独立学院的管理体制,运行模式和领导机制。五、高校工作中应注重的几种法律关系。旦勇刚书记以他多年工作经历,向大家讲述了工作中不易区分的教育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和学校内部规章与行政管理关系,并用丰富的事例讲述了各自的特征、区别,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法律规范自己的教育和管理行为。
最后,旦勇刚书记希望全体教职工做到:多做好事,少做错事,遵纪守法不做违法的事;心想学生,无私奉献,和谐共赢永做幸福的人。
旦勇刚书记以他渊博丰富的学识、幽默风趣的言语、生动翔实的事例给大家传授了一堂受用无穷的人生指导课,博得了全体教师的阵阵掌声。在会后的分组讨论中,大家纷纷表示受益匪浅,获益良多,这次精彩报告给了一个很好的学习法律知识、规范自身行为的机会,作为一名高校教育者要有效地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在敬畏法律的同时,学习法律并应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