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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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优秀童谣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9   浏览次数:

全院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引导未成年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7部门关于开展2018年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的通知》、《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明确2018年优秀童谣作品征集事宜的通知》工作部署,学院决定面向全院师生开展优秀童谣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3月19日——4月2日。

二、作品要求

1.作品主题。重点征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风采的童谣作品,特别是体现新时代好少年新风貌、新姿态,向上向善、孝老爱亲,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的优秀童谣。

2.作品标准。主要征集文字作品。①童谣要篇幅简短、语言活泼,音韵明快、朗朗上口,健康向上、通俗易懂,富有童趣、体现时代气息。②童谣必须是原创作品,原则上为新近创作,作者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已在往届全国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中获得推广的作品不再推荐。

3.作品提交。每幅参选作品须提供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作者单位、作者职业、联系电话等相关资料。学生作品请发送到团委邮箱;教工作品请发送到组宣部邮箱。

4.组织评审。4月2日——4月5日,学院组建优秀童谣评审委员会,对征集童谣的学生作品进行评审,据征集作品的数量,按照百分比确定各类奖次名额,一等奖3%,二等奖8%,三等奖15%。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学院各单位要把征集评选优秀童谣作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有效载体,作为未成年人办实事的一项重要77779193永利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推荐主题突出、可读性强、少年儿童喜爱的优秀作品。

2.严格把关。各单位要对推荐上来的童谣作品要审核把关,如发现抄袭、剽窃他人作品的,并由原提供者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组宣部

团委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