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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我院教师及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7   浏览次数:

各系(部、室)、院直各单位: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进行。为确保研考工作安全平稳,切实维护研考的公平公正,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考试期间我院教师及学生管理工作。

考试期间,各单位要重点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管理,严防教师和学生参与替考、“助考”等舞弊活动。要组织开展集体教学、科研或文体活动,并严格考勤,确保人人在位。对确需外出的教师和学生,必须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各系负责人要准确掌握其动向,严格执行“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学生请假情况汇总后,每天下午17:00前发至学工部邮箱。各单位要采取多种管理措施,防止教师或学生参与助考、替考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要引导教师和学生充分认清涉考违法违规的弊端和危害,共同坚决制止涉考违法违规的蔓延;组织教师和学生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教育宣传片,做好警示教育。同时要加强校园网有害信息监管工作,不给有害信息提供传播渠道,对发现的可疑线索,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对参与考试作弊的教师和学生,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关于加强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高校教职工及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