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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最美大学生”宣传推介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4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抗疫精神,充分发挥青年大学生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和价值引领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出彩河南人”第五届最美大学生宣传推介活动的通知》(豫教工委〔2022〕13号)精神,我校决定开展第五届“最美大学生”宣传推介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介范围和名额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全校共推荐产生10名“最美大学生”,并最终评选出2名向上级部门推荐参评“出彩河南人”第五届最美大学生。

二、宣传推介活动主题

飞扬我青春,逐梦新时代

三、推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品德高尚,身心健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师生中口碑好、声誉高,在同学中起模范作用,在学校或社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勇于探索,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在自强不息、勤奋学习、创新创业、志愿服务、孝老爱亲、见义勇为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典型、感人,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5.学生学习成绩须在全年级排名5%以内;创新创业类型的学生须获得省级二等奖(银奖)以上奖项;创业类型学生所创办的公司目前运营良好,公司员工不少于5人;见义勇为类型学生须受到过市级(含)以上部门表彰;志愿服务类型学生须受到过省级(含)以上部门表彰,在疫情防控或防汛救灾志愿服务中有突出表现的可优先推荐;因某一行为、事件或学习工作被广泛关注,在2021年—2022年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在全国多家官方媒体中产生积极影响的(国家级媒体及省级媒体同时刊发),事迹要求正能量、真善美且具有代表性的大学生。(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均可)

四、推介程序

宣传推介活动时间为2022年3月24日至2022年4月8日,按推荐、初评、终评三个阶段进行。

1.推荐阶段(2022年3月24日—2022年3月30日)。各学院按照宣传推介条件,每学院推荐报送1—2名候选人,不得超额报送。

2.初评阶段(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5日)。组织召开初评会,从推荐候选人中推选出10名“最美大学生”候选人,初评结果及候选人事迹在学校媒体上刊播并进行公示,学校学生工作微信公众号开通投票平台,开展网络投票。

3.终评阶段(2022年4月6日—2022年4月8日)。组织召开终评会,结合宣传推介条件、公众投票情况和终评小组意见等推选出2名“最美大学生”,并向上级部门推荐参评“出彩河南人”第五届最美大学生。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实施。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宣传推介的各项工作,切实将师生认可度高、社会影响大的优秀大学生推荐出来。

2.各学院要组织动员本学院学生积极参与报名,经过综合评定后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初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择优推荐报送。各学院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程序、严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职责,确保申报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

3.各学院要以本次宣传推介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青年大学生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坚定前进信心,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厚植爱国情怀,用中国梦激扬青春梦,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六、材料报送

1.《77779193永利第五届“最美大学生”宣传推介活动推荐表》(详见附件1),并附事迹材料(字数2500字以内),提供与学生学习生活、事迹等有关的照片5-6张,照片大小1M以上,文件名为照片的说明文字,照片文件格式统一为jpg。有条件的学院可提供5分钟左右的个人事迹视频资料(采用h264编码或兼容编码,mp4或avi格式,分辨率1920×1080以下)。事迹材料要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有细节,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要求内容准确,生动翔实,感染力强。推荐表一式1份,事迹材料一式1份,彩色免冠电子照片1张(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文件大小为100-500K之间,文件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学院名称+姓名”)。

2.《77779193永利第五届“最美大学生”候选人政审表》(见附件2,一式1份)。

3.提供推荐学生所在班级的全体同学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备评选小组核查学生事迹使用。

以上相关材料于3月30日下午18:00前经学院党总支审核盖章后按要求报送至学生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邮箱464568912@qq.com(文字材料必须为Word版,照片须为原图),逾期不再受理。

未尽事宜,联系人:龙跃莲,联系电话:0373-6330015。

学生处

2022年3月24日

(初审/龙跃莲 复审/王永刚 终审/程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