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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2016级期终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26    作者:     来源:     点击:

新教〔201916

各系(部):

为保证本学期期终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监考,巩固我院良好的学风、校风,经研究决定,设教务部为考务办公室并负责具体考务工作。各系以系主任为组长,负责本系的巡考工作。在期终考试前召开考试工作会议和学生考风考纪会议,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学院关于考试管理、试卷批阅等相关文件,以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考查课在第8周(10月2110月27日)由任课教师组织随堂考试;考试课在第9周(1028—11月3)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各专业以考试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设置为13门,其他课程以考查方式进行考核。

3.课程考试时间均为100分钟。

4.倡导考试方法的改革。实行考试方法改革的课程,由任课教师提出,经各系主任、教务部审核、主管院长签字后,于10月18日前报教务部。考试改革的课程须在试卷上注明考试形式。

三、考试命题

1.所有课程(含考试、考查等)均要求出两套同等水平的试卷或考核方案(含两套答案及评分标准),两套试卷内容重复部分不得超过20%,且与前两年试题重复率不超过20%。适用同一教学大纲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原则上应统一命题,同时担任新科学院和本部课程的教师,命题内容不得重复。任课教师所出试卷或考核方案(含两套答案及评分标准)必须同时交到新科学院教务部,如不按时交试卷,延误印刷及考试,后果由出卷教师承担。

2.教师必须依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进行命题。试题要有一定的深度、广度、难易相当。试题内容既要考核学生对所学基本理论知识的理解掌握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又要考核学生在实践性教学环节中应掌握的基本技能。

3.严把试卷质量。试卷命题结束后,应对试卷进行三次校对,避免出现不当内容。试卷命题工作实行命题教师负责制。

4.考试试卷按试卷模板要求制作。试卷上要明确注明考试形式,如开卷,未注明的认定为闭卷考试;如需使用计算器、演草纸等辅助工具,须注明。在第8周进行考查课考试的课程,任课教师将试卷以电子文档(PDF格式)和纸质文档两种形式于10月16日前交各课程承担系;在第9周进行考试课考试的课程,任课教师将试卷以电子文档(PDF格式)和纸质文档两种形式于10月18日前交各课程承担系。各课程承担系收齐试卷后交教务部,由学院统一印制并建设试题库。如因任课教师自身原因造成试卷需要重新印制,作废试卷的费用由任课教师个人承担。

四、成绩评定

1.阅卷前,阅卷老师要认真学习《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关于试卷批阅的规定》,避免试卷批阅不规范的情况出现。

2.任课教师应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成绩单(一式三份,一份装试卷袋内、一份交教务部存档、一份留系(部)保存)、试卷分析(一个试卷袋一份)、试卷评阅基本情况登记表(一个试卷袋一份)、参考答案(每个课头放一份)、试卷放入试卷袋内送交新科学院课程所承担系(部),各系(部)收齐本系(部)所承担课程的试卷、成绩单、参考答案、试卷评阅基本情况登记表和试卷分析后送交新科学院教学档案室(南校区B1-105室)归档,试卷必须按行政班级装入试卷袋内,试卷袋上各种信息要准确、完整。

3.课程考核成绩由期终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两项组成。平时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期终考试,考核成绩在成绩册上登记为0分。参加期终考试成绩合格时,考核成绩=期终考试成绩×70%+平时成绩×30%;参加期终考试成绩不合格时,期终考试成绩即为最终考核成绩。所有课程的评分均采用百分制,总评成绩以整数登录。

4.每学期一门课程无故缺席达计划时数的三分之一或缺交作业达三分之一或平时测验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期终考试。教师应当在课程结束之前,宣布不能参加该课程期终考试的学生名单及原因,通知学生所在系,并由学生所在系报教务部备案。

5.缺考、缓考、作弊者的成绩均以0分记。

五、考试要求

1.考试前,各单位组织监考人员、各系组织学生学习《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教师严格遵守监考纪律,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考风考纪。

2.考试前二十分钟由监考人员到12号教学楼207室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后将试卷及时送交收卷处(12号教学楼207室)。

3.监考教师要如实填写考试试卷袋。考试中的违纪作弊行为应以  违纪作弊主要情节写成书面材料并签字,连同试卷和物证一并及时交教务部,教务部将违纪作弊情况报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其他未尽事宜,按《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执行。

六、考试日程安排

926

发放期终考试考核方案通知

927

各系报考试课程

929

教务部公布考试课程

10月16日前

考查课教师将试题的纸质稿和电子稿一套(含答案)交各课程承担系存档

10月18日前

考试课教师将试题的纸质稿和电子稿一套(含答案)交各课程承担系存档

10月27

教务部把考试课试卷印制整理完毕

10月21日—10月27

各系组织考查课考试(第8周)

1028日—11月3

考试课考试(第9周)

114日—11月8

成绩单随试卷分析和试卷送交承担相应课程的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