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重复率检测的通知
新教[2021]05号
各系:
为进一步树立良好的学术风气,提高学位论文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等文件精神要求,为加强和规范学士学位论文(设计)管理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杜绝毕业论文(设计)中抄袭、篡改已有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学院决定开展学士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查重检测范围
2021届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二、查重检测系统
学院采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查重检测,教务部将统一提供账号给各系教学秘书、学生使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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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文提交、检测时间
1.各系根据各专业答辩时间安排,提前告知学生论文检测截止时间,检测系统截止时间为5月9日。
2.学生提交检测:学生必须在各系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毕业论文(设计)电子档(封面,目录,摘要,正文,致谢,参考文献等)提交至维普论文检测系统中(机构名称: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账号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进行检测,一旦提交并检测成功后,检测结果不可修改、撤销、删除。学生通过检测的论文需打印出检测报告纸质版(PDF“简洁报告”),经学生和指导老师签字审批(姓名与日期)后,作为参加答辩的基本条件。
四、查重检测与结果处理办法
1.所有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均需通过“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查重检测,检测为“合格”的论文(设计)方可参加答辩。
2.“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只是对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提供技术支持,各系的检测结果只作为初步认定结果;各系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应组织专家对学生是否有抄袭行为进行鉴定,并作出结论。具体检测结果认定与处理方法见下表:
表1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结果认定及处理办法
结果类别 |
检测结果 |
性质初步认定 |
处理办法 |
A |
R≤25﹪ |
合格 |
可参加答辩 |
B |
25﹪<R≤70﹪ |
疑似存在抄袭行为 |
如果第一次检测结果在25%-70%,学生需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限期修改。 修改后向各自所在院系教学秘书申请1次检测次数,再次由学生上传至院系统重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小于25%方可参加答辩。 |
C |
R>70﹪ |
疑似存在严重抄袭行为 |
由所在院系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进行鉴定。如确认论文(设计)不存在严重抄袭行为,按B类处理。如确认论文(设计)存在严重抄袭行为,专家组出具鉴定报告,由所在系部签署意见后,报教务部备案,同时取消答辩资格,成绩计为“不及格”。 |
注:R为文章整篇文字的相似率,是指被检测论文(设计)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包括“复写率+引用率+专业术语”。
五、其他
1.各系应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认真做好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采用有效措施,加强质量监控,加强学生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督促指导教师恪守职责、严格把关,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2.学生须对提交上传检测的论文(设计)进行统一命名,格式为“专业-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如“国贸专业-20150314001-张三-论文标题”。
3.查重检测工作必须在毕业论文(设计)评审与答辩前完成,查重不合格的论文不得进入评审与答辩环节。
4.各系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需对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结果进行复检,经复检检测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不得参加答辩。
5.优秀毕业论文申请资格:重复率(R)<15%,且第一次提交论文检测重复率(R)<25%的,方可申请本届学院优秀毕业论文。
6.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系汇总相关数据电子版及纸质版提交至教务部。
7. 本账号只能本人使用,不能给予他人使用,也不能盗用他人账号,一经发现后果自负。
8. 各系学生如在使用过程中有疑问,可加“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维普论文检测学生服务群”QQ群:677615446进行咨询
教务部
2021年 3 月 30 日
附件:1.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学生使用指南
2.维普论文检测系统院系管理员使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