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教办研〔2021〕253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 2021 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位授予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全面提升我省学位授予和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提升行动计划
(2021—2025 年)>的通知》(豫教研〔2021〕79 号)要求,我厅决定开展 2021 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一)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主要为 2020 年 9 月 1 日至 2021年 8 月 31 日间在省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论文。
(二)下列学位论文不得参加本年度评选:
1. 曾参加过全省此类评选的学位论文。
2. 涉密学位论文。
3. 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 论文选题紧跟学术前沿,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反映本学科领域研究的最新进展,对推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2. 在理论及研究方法上具有创新性、领先性,取得重要研究成果 ,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或广阔的应用前景。
3. 资料翔实、论据充分、论证严谨、逻辑缜密、表述规范。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 论文选题具有较大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对推动经济建设、 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具有较大作用。
2. 在理论及研究方法上具有较强创新性,研究成果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 资料翔实、论据充分、论证严谨、逻辑缜密、表述规范。
4. 优秀学术硕士学位论文和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的评价指标体系不同,学术硕士学位论文评价重点为专业基础知识和科研创新能力; 专业硕士学位论文评价重点为产教融合及专业实践能力或创作实践能力。
(三)优秀学士学位论文
1. 选题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且有新意。
2. 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材料详实,见解独特。
3. 格式规范,结构严谨,逻辑严密,表述准确。
三、评选程序
1. 限额推荐
各单位要严格依据评选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按照推荐限额
(见附件 1)做好本单位优秀学位论文的遴选推荐工作。限额体现了对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省特色骨干大学和特色骨干学科建设、省级博士硕士学位授予优先立项建设单位的支持力度。
2. 专家评审
省教育厅、省学位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 结果公示
专家评审结果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
4. 发文公布
经公示无异议后,省教育厅、省学位委员会发文公布 2021 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作者与指导教师名单,并为作者及其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四、材料报送
(一)材料清单
1. 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论文。论文首页统一使用《2021 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参评论文封面》(见附件 2),论文正文及页眉中需隐去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致谢、作者及导师姓名、学位授予单位名称等信息(整篇论文中不得含有任何体现学位授予单位、作者及导师姓名的信息)。
2. 《2021 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见附件 3);
3. 《2021 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
4. 参评材料电子文档(格式要求见附件5)。
(二)报送方式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学士学位论文遴选推荐工作分别由各单位研究生院(处)、教务处负责。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的单位,由研究生院(处)牵头负责汇总本单位所有参评材料;仅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由本单位教务处牵头负责汇总本单位所有参评材料。牵头负责单位按时登录“河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与监督系统”(网址:http://zlbz.xwb.haedu.gov.cn,开放时间:2021年9月29—30 日),根据系统提示上传参评材料(系统登录账号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1.参评论文应由本单位保密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认真审查并加盖公章(无保密委员会的单位可用单位公章 代替),确保论文内容不涉密且可在互联网上公开评审。
2.各单位在推荐参评论文时,要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和学术失范行为的审查力度,确保推荐质量。
3.各单位务必要严格按照《参评材料命名规则及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字段说明》(见附件 5)制作参评所需的电子文档。对 应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另行通知。
联系人:周朝霞、陈丹丹 电话:0371—69691299、69691782
附件:
1.2021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名额表
2.2021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参评论文封面
3.2021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
4.2021年河南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5.参评材料命名规则及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字段说明
2021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