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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779193永利教务处关于做好 2025 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拟招生专业设置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13    作者:     来源:     点击:

77779193永利教务处

关于做好 2025 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拟招生专业设置备案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结构,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 年)》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 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拟招生专业设置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 2025 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拟招生专业设置备案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南省职业院校结构与产业结构匹配调整优化方案》和《关于深化河南省现代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优化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将优化专业结构作为提高学校办学质量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紧密围绕我省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主动服务7大产业集群和28个重点产业链,对照《河南省重点产业对应职业教育紧缺专业设置指导目录》(教职成〔2024〕250号),优先布局培育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对应专业,促进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紧密对接,提升人才培养和产业发展需求匹配度。

二、撤销和新增专业要求

(一)2025 年拟撤销专业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职业教育专业设置预警和退出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24〕271号)有关要求,建立专业设置预警和动态调整机制,已报送的拟撤销专业点和连续3年不招生的专业点,应及时撤销,2025年不再备案。

(二)2025 年拟增设的非国控普通类专业

1.我校今年可申报专科专业总数不超过 5 个

2.各单位拟增设《河南省重点产业对应职业教育紧缺专业设置指导目录》中相关专业,且全校新增总数不超过3个的,不受以上限额限制。

3.各单位拟增设《2024 年河南省职业教育布点多、规模大专业清单》中相关专业,要对相关专业开设的必要性、迫切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提交详实的论证报告。

2024 年拟新增的国控专业和非国控医药卫生专业

拟新增国控专业和非国控医药卫生类专业的高校,要提前主动与省级卫生健康、中医药、公安、司法等行业主管部门沟通,由相关部门出具同意新增专业的意见后,省教育厅方受理相关专业新增申请。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2025年高职专科原则上不新增小学教育类专业点,不新增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点,中医类专业点将从严控制审批。

三、工作安排

(一)2025 年拟新增专业申报

1.系统申报

2025 年拟新增和撤销专业通过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系统(https://zysz.yunlearning.com,以下简称“省级系统”)填报,省级评审不再报送纸质材料,学校账号为本校十位代码,初始密码另行通知。各有关高校应尽快登录、修改密码,并在“省级系统”的“已设专业”模块中填报在校生人数。

拟新增和撤销2025 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的高校,应于12月2日前填报相关专业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材料。其中,汇总表和申请表(附件1、2)须平台导出加盖公章后上传“省级系统”。主要支撑材料须单独上传,并编制目录,页码控制在100页以内,支撑材料应体现专业教学条件(包含日常教学管理文件、实习实训条件、校企合作协议等)、师资队伍(包含专业教师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人事关系证明资料等)、仪器设备(包含专业相关仪器设备购置合同、票据和证明材料等)等情况。布点多、规模大专业,须在系统中同步提交论证报告;申请新增国控专业(教育类除外)及非国控医药卫生类专业,须在系统中同步提交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开设相关专业的意见。

2.省级审核

省教育厅将根据新专业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照专业设置标准,通过集中评审或实地查看等方式对拟新增专业进行审核,并于12月13日前通过“省级系统”向学校反馈审核意见。

(二)已设专业和新增非国控专业备案

对目前已招生且2025年拟继续招生的专业(含已设国控专业)和通过省级审核的拟新增非国控专业,由各高校于12月20日前登录“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https://zyyxzy.moe.edu.cn/,以下简称“全国平台”)进行填报备案。2024年已备案的专业中,未继续在“全国平台”备案的专业视为拟撤销,2025年起不再招生;近三年连续未招生的专业须按增设专业程序重新进行申报审核;同一专业不同学制应分别备案。

(三)拟新增国控专业备案

对通过省级初审的拟新增国控专业,各有关高校须于12月20日前在教育部网上服务大厅(zwfw.moe.gov.cn)统一身份认证进行法人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行政许可事项“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职(专科)专业审批”栏目填报相关材料,并按要求导出后与相关支撑材料一同报送至教育部,具体工作要求将根据省级初审情况另行通知。

四、其他要求

1)2025年拟申报新增专业的请填写《2025年拟新增和撤销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汇总表》(见附件1)和《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增专业申请表》(见附件2)。

(2)请各申报新增专业于11月25日前将汇总表和申请表(附件1和附件2)、相关支撑材料、论证报告(《2024年河南省职业教育布点多、规模大专业清单》中相关专业)等材料电子版报送至教务综合科。未尽事宜,请与教务综合科联系。联系人:张艳茹,联系方式:0373-6330151。


附件:

1.2025年拟新增和撤销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汇总表

2.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增专业申请表

3.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4.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增补清单

5.《河南省重点产业对应职业教育紧缺专业设置指导目录》

6.《2024年河南省职业教育布点多、规模大专业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