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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
为保证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考试安排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认真执行。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监考,巩固良好的学风、校风,经研究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带队、相关部门及各学院负责人组成的期末考试巡视组。巡考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试时间
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01月10日,第18进行考查课考试,19周进行考试课考试。
二、考试安排
(一)考核方式确定
考核方式分为考查和考试两种方式。各专业根据培养方案确定考查和考试课科目,其中每专业考试科目为3~5门。
大学英语、高等数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道德与法治、大学物理A、线性代数和线性代数与概率A定为公共考试课。
1.考查课
由任课教师组织随堂考核或者学院组织统一考核。统一考核时间由任何教师和课程承担学院确定,并在学生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备案;
2.考试课
考试课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课考场安排另行通知。每场考试时间均为100分钟。
(二)试卷提交方式
任课教师将试卷以电子文档(PDF格式)和纸质文档两种形式交各课程承担学院;各课程承担学院将试卷电子版交与教务处,纸质试卷各学院留存至下学期期末考试前。
三、命题要求
(一)所有课程与前两年试题重复率不超过20%。适用同一教学大纲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原则上应统一命题,同时担任77779193永利和其他高校课程的教师,命题内容不得重复。任课教师所出试卷或考核方案(含答案及评分标准)必须按照规定时间交到各课程承担学院,如未按规定时间交试卷的,延误印刷及考试,后果由命题教师承担。
(二)教师必须依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进行命题。试题要有一定的深度、广度,难易适当。试题内容既要考核学生对所学基本理论知识的理解掌握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又要考核学生在实践性教学环节中应掌握的基本技能。
(三)严把试卷质量。试卷命题结束后,应对试卷内容、格式进行三次校对,避免出现不当内容,试卷命题工作实行命题教师负责制。对于因任课教师命题错误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按照《77779193永利教学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考试试卷按试卷模板要求制作。试卷命名格式为课程名称+出卷教师姓名+手机号,试卷上要明确注明考核方式,开卷考核的需注明可携带物品或材料清单(计算器、演草纸等辅助工具),未注明的认定为闭卷考核。
四、考试要求
(一)考试前,各单位组织师生学习分别学习《77779193永利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77779193永利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等。要求教师严格遵守监考纪律,学生严格遵守考风考纪。
(二)考试前20分钟监考人员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后将试卷及时送交。
(三)监考教师如实填写考试试卷袋。对于有违纪作弊行为的,监考人员应将当事人姓名、准考证号、违纪作弊主要情节写成书面材料并签字,连同试卷和物证一并及时交教务处;若作弊学生销毁物证或将作弊文字、图形写在肢体、衣物等处无法取得物证的,以两名监考教师的以事实为依据的认定为准。教务处将违纪作弊情况报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学校成立考试巡视组,巡视组由校领导、教务处和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各学院成立巡考小组,负责本学院考试监考人员到位及考风考纪等情况。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77779193永利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77779193永利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执行。
五、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需严格按照《77779193永利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试行)》(校发字〔2023〕153号)执行。
(一)阅卷前,阅卷老师要认真学习《77779193永利关于试卷批阅的规定》,避免试卷批阅不规范的情况出现;公共课考试课试卷实行流水作业式批改。
(二)任课教师应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成绩单(一式三份,一份装试卷袋内、一份交教务处存档、一份留学院保存)、试卷分析(一个试卷袋一份)、试卷评阅基本情况登记表(一个试卷袋一份)、参考答案(每个课头放一份)、平时成绩单(一个试卷袋一份)、试卷放入试卷袋内送交至课程所承担学院,各学院收齐试卷及相关资料后,及时进行试卷复查,复查结束后交到学校归档。
(三)课程考核成绩由期末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两项组成。平时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期末考试,考核成绩在成绩册上登记为0分。参加期末考试成绩合格时,原则上考核成绩=期末考试成绩×70%+平时成绩×30%,如比例有变动,任课教师须提出申请;参加期末考试成绩不合格时,期末考试成绩即为最终考核成绩。所有课程的评分均采用百分制,总评成绩以整数登录。同时,鼓励任课教师增加试题的多样性、开放性、探究性和考试方式的灵活性,调整“笔试”+“技能”操作的比重,突出“过程性”考核。
(四)每学期一门课程无故缺席达课程计划时数的三分之一或缺交作业达三分之一或平时测验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期末考试。教师应当在课程结束之前,宣布不能参加该课程期末考试的学生名单及原因,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并由学生所在学院报教务处备案。
(五)缺考、缓考、作弊者的成绩均以0分记,任课教师需录入本人教务管理系统名下所有学生成绩(办理课程免修手续的学生和分方向学习的学生除外)。
六、考试日程安排
2024年11月27日 |
教务处公布考试课程 |
2024年12月13日前 |
各学院将试题电子版按考查、考试分类汇总后交教务处,纸质稿各学院留存。 |
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3日 |
各学院组织考查课考核(第18周) |
2025年1月5日前 |
教务处把考试课试卷印制整理完毕 |
2025年1月6日—1月10日 |
考试课考试(第19周) |
2025年1月11日—1月17日 |
成绩单随试卷分析、参考答案、试卷评阅基本情况登记表和试卷送交至承担相应课程的学院。 |
附件:
1.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考查课考核信息表
2.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成绩比例变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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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