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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779193永利课堂教学规范(试行)

发布日期:2024-11-01    作者:     来源:     点击:

77779193永利课堂教学规范(试行)


课堂教学是人才培养的主渠道,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阵地,是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维护课堂教学秩序,端正教风和学风,保证课堂教学效果,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织关于加强高校课堂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  

第一条  课堂教学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在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统筹安排,分级实施。

第二条  课堂教学应坚持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加强对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培养,注重学科知识的系统性和前沿性。

第三条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神圣职责。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注重挖掘课程的思政元素,发挥好课程思政教育功能和价值引领作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激发学生立志成才的内生动力。

第四条 教师要坚持课堂讲授有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禁止在课堂发布违背党的基本路线、否定四项基本原则、歪曲党的政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言论;禁止在课堂传播有违国家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的内容;禁止在课堂传播不文明、不健康的内容。

第五条  教学大纲是教师组织教学的指导性文件。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选用教材(讲义),开展备课、授课、课外辅导、布置并批改作业等教学活动。

第六条  课堂教学的主讲教师一般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新聘任的不具备讲师以上职称的青年教师应当完成至少一个学期以上的助教工作。高级职称的教师应当积极、主动担任必修课程的主讲教师。

第二章  

第七条  备课是开展课堂教学活动的第一步骤,是上好课的基础,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教师在备课中应做到三个了解、三个明确:

(一)了解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情况,了解所授课程的地位和作用,依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写教案,制作课件;

(二)了解所授课程的先修课程和后续课程的教学安排,处理好课程之间的衔接关系;

(三)了解所授学生的基本情况,包括学生的学业基础、学习水平和接受能力等信息,提出启发学生学习兴趣,保证教学质量的措施或方法;

(四)明确每个教学单元拟采用的教学手段、教学方法及使用的教具,提出教学目标要求;

(五)明确各教学单元的重点和难点,关注本课程相关最新成果、发展动态,并依此确定需要充实或更新的教学内容;

(六)明确教材选用。按照学校有关规定选用教材,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教材。教师可根据教学内容向学生推荐参考书目、网络教学资源等学习材料。

第八条  各学院应检查教师的备课情况,对无教案或备课不充分的教师,要责令整改。教学督导员在督导活动中,通过随机抽查教师的教学资料等方式,督促教师提前备课,认真备课。

第九条  同一门课程由两名及以上教师共同承担教学任务的,鼓励教师集体备课,统一教学要求,促进教师之间相互学习借鉴

第十条  教师要精心设计教学,编写教案。教案内容应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重点和难点、使用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拟布置的作业或需要学生预习的内容等。

第三章  

第十一条  教务处要与各学院充分沟通,根据课程和主讲教师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编排课表。课表一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课、停课。如确需调课、停课,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十二条  教师要提前10分钟进入教室做好上课前的准备工作,严禁提前下课离岗。违反规定者按学校《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课堂教学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并做到内容要准确、条理应清晰、重点要突出,难点能分解,板书须规范。既要注重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传授,又要注重学生智力的开发和能力的培养,并经常介绍最新学术动态和研究成果。

第十四条  教师应当注重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运用合适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激发学生认真听课,积极学习,不得照本宣科、读屏讲课。

第十五条  教师应根据课程特点,合理安排讲授、提问、解答、师生互动等时间。鼓励课堂教学中师生互动、交流和研讨。

第十六条  教师要认真组织教学活动,维护好课堂秩序,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可及时提出批评。禁止出现体罚学生、无故取消学生听课资格等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

第十七条  教师应注意收集教学活动中学生的反馈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教学方法或教学进度,保证课堂教学质量。

第十八条  教师授课时要讲普通话,做到语言清晰、发音准确、表达精练。

第四章  作业与辅导

第十九条  学生作业是学用结合、理论联系实际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对课堂所学理论知识加深理解、巩固和熟练的学习过程,对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和教学质量的提高有重要作用。教师应当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及课程特点布置适当数量和难度的作业,并对完成时间、解题规范等提出明确要求。

第二十条  教师应认真、及时批改学生的作业,对存在的错误要明确指出,对共性问题要公开点评。对学生完成作业情况要进行登记,作为平时成绩的重要参考。

第二十一条  教师对发现的个别学生抄袭作业行为要及时纠正,并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

第二十二条  辅导答疑是任课教师了解学生学习情况、不断积累教学经验的重要环节。教师应安排适当的时间进行课后辅导答疑。辅导答疑应遵循因材施教的原则,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给予更多的指导与帮助,对学有余力的学生,要引导其向更高的目标发展。

第五章  考核与考勤

第二十三条  考核是检查学生对所学课程的掌握程度和衡量教师教学效果的主要方式,教师应当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对学生进行课程考核。课程考核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课程考核要求既能反映学生接受知识的程度,又要反映学生灵活应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注重创新能力的考核。鼓励教师对课程考核方式进行探索和改革。

第二十五条  学生上课出勤率和听课抬头率的高低,是反映教师课堂教学水平的重要指标。授课教师应当对学生的出勤率、抬头率情况进行分析,学生出勤率低的课程,任课教师要认真查找原因并进行整改,学生听课抬头率低的课程,教师应加强课堂管理,不断改进。

第二十六条  课堂教学考勤管理。任课教师要认真组织教学,关心学生的听课和考勤情况,对不遵守课堂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或旷课学生要进行及时的批评教育。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任课教师应取消该生该课程期末考核资格。

(一)未办理免听手续,每学期旷课课时累计达到或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总时数的四分之一者;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按旷课论处;

(二)缺交作业或实验报告达三分之一及其以上者;

(三)严重违反课堂纪律,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

第六章  课堂行为规范

第二十七条  教师课堂行为规范。教师在课堂应做到:

(一)提前做好上课的准备工作,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要求提前到达教学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

(二)教态要自然、亲切,着装要大方、得体;

(三)语言文明,尊重学生;

(四)不在教室内吸烟;

(五)不得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做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事情;

(六)不从事与课堂教学无关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  学生课堂行为规范。学生在课堂应做到:

(一)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

(二)77779193永利止文明,衣着整洁、得体;

(三)尊重老师,上课精力集中;

(四)课堂上不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做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事情;

(五)不在教室内吸烟、用餐、吃零食,不乱丢垃圾;

(六)爱护公物,不在桌椅上乱写、乱画、乱刻。

第二十九条  听课人员行为规范。学校各级领导干部、教学督导员、教学管理人员及其他教师到教室听课的,应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听课期间不得接打电话,不得随意离开教室,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

第七章  责任追究

第三十条  教师和听课人员违反本规范,情节较轻的,给予教育,情节严重的,按教学事故进行处理。

第三十一条  学生违反本规范,视实际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按《学生管理规定》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第八章  

第三十二条  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三条  本规范由教务处和教学评估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