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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779193永利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4-11-06    作者:     来源:     点击:

77779193永利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  

第一条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本科培养目标要求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全面检验学生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培养效果的主要手段。为规范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二条  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全面管理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全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二)制订和完善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有关管理规章制度。

(三)检查和监督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组织评选校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

(五)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考核、评估、总结等。

第三条  教学学院工作职责

学院要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职责,布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个环节要跟踪指导、检查和落实。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学校关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明确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目标。

(二)根据专业培养计划和教学基本要求,拟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计划和实施措施。

(三)对学生能否参加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资格审查。

(四)组织审核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和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对教师和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

(五)审定指导教师资格;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担任,或由企业、行业、研究机构技术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名单由学院审定后,报教务处备案。

(六)对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进行督导和检查;分阶段定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毕业论文(设计)中的有关问题,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

(七)成立学院答辩委员会,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形式进行审查,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复查成绩评定情况;对优秀和不及格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确认,也可再组织答辩,最终确定成绩。

(八)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并报送教务处备案。

第四条 学院答辩委员会职责

(一)制订答辩程序和答辩场地、人员、纪律等方面的规定。

(二)审定学生答辩资格。

(三)指导答辩小组的工作,协调答辩中的有关问题。

(四)审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和评语;综合平衡各档成绩比例。

(五)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第五条  教研室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校、各学院关于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

(二)征集课题并组织教师对课题进行论证。

(三)提出指导教师名单,检查督促教师对学生的考勤与指导。

(四)监控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五)参与组织答辩小组,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

(六)收集、整理、保存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资料。

(七)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第六条  答辩小组职责

(一)根据小组内学生的课题内容,准备答辩提出的问题。

(二)安排答辩程序,主持答辩,做好记录。

(三)评定答辩成绩并写出评语,向答辩委员会汇报答辩情况。

第七条 指导教师的要求及职责

(一)指导教师工作要求:

1.指导教师确定以后,一般不得随意更换。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指导教师必须坚守岗位。

2.每名指导教师所带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

3.鼓励有科研课题的教师多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学生,但必须做到学生每人一题(可以在同一大课题下,分别做不同的子课题)。

(二)指导教师职责

1.科学课题,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见附件1中表1),制订指导计划。

2.向学生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提出论文(设计)要求,指定主要参考资料和社会调查内容,审定学生的总体方案和工作计划。

3.采取多种方式考核、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耐心指导、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每周指导时间应根据课题内容、工作量和进度、学生需要而定,并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记录表(见附件1中表5)。一般每周集中指导不少于1次。对毕业论文(设计)各个环节要有跟踪指导、检查的记录及改进措施。

4.做好学生的考勤记录,严格把握学生请假关。学生请假需要经过学院分管教学院长批准。学生无故缺席3次以上(含3次)或论文(设计)期间缺勤三分之一以上者,指导教师有权取消其毕业论文(设计)资格。

5.做好学生开题报告的评阅工作,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意见(见附件1表6)。

6.指导学生按要求正确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并写出评语和评分。

7.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

8.整理有关资料归档。

第八条  评阅教师职责

(一)认真评阅每个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

(二)按照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填写论文(设计)评阅教师意见和评分(见附件1表7)。

(三)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

(四)参与教研室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第三章  基本教学要求及时间安排

第九条 毕业论文(设计)要贯彻OBE理念,着重培养学生以下能力:

(一)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调查研究、查阅和分析文献资料的能力。

(二)培养学生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善于理论分析、制定实践方案或设计方案的能力。

(三)培养学生运用研究方法手段及工具,开展实验研究、实地调研、数据收集处理及制图的能力。

(四)培养学生撰写论文、调研报告或编制设计方案的能力。

(五)培养学生运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及外语的能力。

(六)培养学生团队合作、交流沟通的能力。

第十条  在毕业论文(设计)环节中对学生的基本要求:

(一)毕业论文(设计)前期准备要求:认真选好毕业论文(设计)课题,查阅资料做好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内容包括选题的目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方法或技术路线、主要参考文献与资料等(见附件1表2)。

(二)毕业论文(设计)过程要求

1.在教师的指导下,认真研读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遵照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要求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不得弄虚作假,不准抄袭他人内容,否则其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以不及格记,由此造成的知识产权纠纷,由学生本人负完全责任。

2.按照进度安排,虚心接受指导教师及有关人员的指导和检查,定期向指导老师汇报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进度和设想。

3.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因事因病需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外出超过一周者,必须以电话、微信等方式与指导教师保持联系,无故缺席按旷课处理,缺席时间达三分之一以上或答疑时间无故缺席3次以上(含3次)者,取消其答辩资格。

4.要增强安全思维和节约意识,自觉爱护仪器设备和公共设施,杜绝浪费。严格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第一。

5.根据安排撰写中期进展情况检查表。中期进展情况检查表包括目前已完成任务、尚需完成的任务、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等(见附件1表3)。

6.按照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及格式撰写文章(见附件3)。

7.按规定参加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毕业论文(设计)知识产权属于学校,其查重检测报告及相关资料必须与归档的毕业论文(设计)一并提交学院归档。

第十一条 时间安排

(一)根据专业教学计划要求,毕业论文(设计)时间一般不少于12周,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有要求,按照要求执行。

(二)毕业论文(设计)安排按照《77779193永利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执行。

第四章  选题要求

第十二条 选题原则

(一)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课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能达到应用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开展综合训练的目的,难度和工作量适当。

(二)要求有先进性和独立性,近三年课题或内容的重复率不超过10%。

(三)选题应结合科学研究、生产实践、工程技术及社会实际,其比例不低于50%。

(四)选题应遵循“一人一题”原则,由学生和老师双向选择确定。由2名学生共同参加的课题,应进行任务分解,明确每名学生完成后的选题和具体任务,其独立完成的任务不少于50%。

(五)选题确定后如确需变更,须提出申请并说明变更原因,经教研室或指导组审定通过后,及时变更。

第十三条 课题来源

(一)教师科研课题或技术项目。

(二)与所学专业密切相关的生产实践课题。

(三)结合专业的实验装置、仪器、设备的设计或工艺改进项目。

(四)有利于促进学生专业实践和能力培养的创新实验项目。

(五)专题论述等。

第十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的确定程序

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审核表(见附件1表4),教研室审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研究确定。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第十五条 课题分配

(一)课题分配采用“师生双向选择、学院调整安排”的原则进行。

(二)毕业论文(设计)双向选择确定选题后,由指导教师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同时将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课题分配情况报教务处备案。

第十六条 课题任务书

(一)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是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性文件,每个学生都必须有任务书。

(二)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的内容应包括:论文(设计)课题名称;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和主要技术指标;论文(设计)基本要求(包括说明书、论文、译文、计算程序、图纸、作品等数量、质量的具体要求);时间及进度安排。

(三)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由指导教师填写,交教研室审查,经学院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指导教师应在毕业论文(设计)开始前将课题任务书下达给学生。

第五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要求

第十七条 毕业论文质量要体现如下要求

(一)综合运用知识能力:论文应能够围绕所选课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进行分析、论证;要体现出知识面广、运用恰当,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强等特点。

(二)应用文献资料能力:能独立检索文献资料,在论文中引用的近5年参考文献不少于15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3篇,且著录格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外文应用能力:能运用外语翻译2000 汉字以上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外文文献,译文要准确流畅。

(四)计算机应用能力:能正确上机熟练使用现有软件;毕业论文统一用A4纸打印,图表用计算机绘制。

(五)论文撰写水平:论文要观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逻辑性强,结构严谨,文理通顺,文字表达准确,条理清楚。

(六)创新性及成果价值:论文要有独到见解,创新意识强且有较强的应用价值。

(七)规范化程度:论文要用学校统一印制的封面,毕业论文正文字数6000字以上,特殊专业毕业论文字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检测总文字复制比≤20%,装帧要规范。

第十八条 毕业设计要体现如下要求

(一)毕业设计之前需进行调研(包括必要的实地考察与文献检索),并写出开题报告。调研原始纪录要丰富,文献综述引用应在5篇以上。

(二)应有不少于2000汉字的外文资料原文及翻译文档。

(三)设计方案应有比较、有分析。

(四)设计计算要求方法先进、依据可靠、数据正确、结果可信。

(五)设计绘图要求结构合理、工艺性好、表达完整清晰,要符合GB规定。

(六)要尽可能利用现代设计方法,应用计算机计算与绘图。

(七)设计结果要有独特见解,有创新、有应用价值。

(八)设计说明书要求字迹工整、条理清楚、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含目录、中外文摘要(300字左右)、绪言、设计内容、存在的问题及需进一步改进的工作、结论、参考文献等。字数在10000字以上,检测总文字复制比≤20%。

第十九条 其他毕业作品(论文)质量、水平要求

城乡规划、园林、艺术类等设计图、效果图以全面反映作品风貌为目的,并制作出实物,图外相应设计说明的正文字数一般不少于3000字。

各专业可根据专业自身特色,在本管理办法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原则的基础上,提出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质量要求报教务处备案。

第六章  答辩资格审查、考核、成绩评定和评优

第二十条  学院在答辩前两周按规定成立答辩委员会,组织安排答辩工作。统一评分标准和答辩要求,对答辩中有争议的论文进行裁决。

第二十一条 答辩前二至三周,学生应将毕业论文(设计)初稿送指导教师审阅,并按指导教师意见认真修改;答辩前一周,学生应将论文(设计)按规定整理装订成册交指导教师批阅。指导教师批阅并写出评语、评分后交答辩组长。答辩组长送交评阅教师评阅,评阅教师写出评阅意见、评分后交答辩小组。

第二十二条 指导教师和评阅老师在批阅、评阅学生的论文(设计)成果时,应当全面评价学生的成果质量,肯定学生论文(设计)中的成绩和优点,同时必须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评语要认真得当。如指导老师和评阅老师未写出评语或评阅意见,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果不能通过形式审查。

第二十三条  每位学生答辩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分钟,答辩分学生自述、老师提问、学生回答三个环节。学生自述主要包括选题目的意义,技术路线,主要内容,结论及问题等。老师提问应注重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评判,启发学生科学思维。学生回答要突出重点,具有逻辑性和针对性。

第二十四条  对初次答辩成绩不合格,以及学生、教师或答辩小组有较大争议的毕业论文(设计),应按有关要求重新组织二次答辩。

第二十五条 指导教师对受指导的学生批阅内容

(一)是否独立、按时完成了规定任务。

(二)是否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

(三)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态度,遵守纪律情况。

(四)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有无创造性或应用价值。

(五)是否具有参加毕业答辩的资格。

第二十六条 评阅教师评阅意见

(一)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有无创造性或应用价值。

(二)是否具有参加毕业答辩的资格。

第二十七条 经过批阅、评阅后的毕业论文(设计),再由院(系)答辩委员会组织进行审查。审查内容

(一)毕业论文(设计)是否为学生本人的原件。

(二)毕业论文(设计)资料是否齐全。

(三)毕业论文(设计)是否达到规范化要求(包括格式、内容、数量、资料装订等)。

(四)毕业论文(设计)是否有抄袭他人内容。

(五)确定毕业论文(设计)形式审查通过者名单。

第二十八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通过审查参加答辩

(一)外文翻译、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设计)资料不齐全者。

(二)论文(设计)有较大错误,经指导教师指出并未修改者。

(三)论文(设计)未完成任务书所规定的最低要求者。

(四)在指导教师规定答疑时间内,无故缺席3次以上(含3次)或缺勤时间累计达三分之一及其以上者。

(五)论文(设计)学术检测结果未通过者。

(六)论文(设计)达不到规范化要求者。

第二十九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一)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参考《77779193永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标准》执行。各专业也可参与自定评分标准,但须到教务处备案。

(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评定必须经过“批阅”、“评阅”“答辩”三个环节,学生最后总评成绩由以上三个部分组成。其中指导教师批阅评分占40%、评阅教师评分占20%、答辩小组评分占40%。

(三)经答辩委员会审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最后成绩以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记入学生成绩档案,成绩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不超过本专业毕业生的20%。

第三十条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结束后,由各学院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各学院推荐比例应控制在总论文数的5%以内,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全文文字复制比”应小于15%。

第七章  毕业论文(设计)总结

第三十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总结

(一)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结束后,各学院要分班级、专业,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并连同成绩汇总表报教务处。

(二)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资料(包括工作原始记录、答辩记录、评分标准、工作总结等)由学院组织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三)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原始资料、计算数据、试验记录、上机程序、图纸、照片、图片、录音带、录像带、样品实物及其它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学生不得自行带走,由指导教师负责收回,由学院妥善保管。

(四)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不得擅自寄出发表。如需发表必须经过指导教师同意,并对论文质量负责。

第八章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2025届毕业生开始执行。学校原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相符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77779193永利毕业论文(设计)个人归档材料

2.77779193永利毕业论文(设计)学院归档材料

3.77779193永利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与格式要求

4.77779193永利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及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