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相关部门:
2016年度科研业绩统计工作现已开始。本次科研业绩统计数据资料是我院各单位、个人科研业绩核算、学校科研成果汇编以及上级部门年度统计报表的原始依据。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以下工作:
一、统计的范围
1、本次纳入统计的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著作(含教材)、项目、鉴定、成果、专利和新药证书,美术、音乐、体育类作品(表演、比赛)奖,学术交流,学术团体任职、学术交流等。
2、科研成果的署名单位应为“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
3、成果取得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统计原则
1、多人完成的科研成果,由第一完成人或通讯联系人负责填报,其他参与人员不得重复录入。
2、论文应注明是否SCI、SSCI、A&HCI、EI、ISTP、CSCD核心、CSSCI核心、核心期刊、一般CN、报纸、会议论文集、其它等,论文字数、出版发表日期、出版单位等信息必须按照统一格式填写,论文检索页请自行打印2份。
SCI分区以“JCR期刊分区数据在线平台”中的大类分区为准;中文核心期刊认定以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4版)为准; CSSCI认定以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2014-2015年)目录为准;CSCD认定以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2015-2016)目录为准。
3、出版的著作包括专著、译著、编著由科研部审核,并提交科研部一本存档;教材由教务部审核。
4、成果、专利证书提交复印件一份和电子扫描件,单位证书原件需交科研部存档。证书的电子扫描件以姓名+类型命名,由学院统一发送到科研部邮箱
5、信息录入时各类成果的基本信息务必填写完整,确保准确无误。
三、材料要求
1、各单位首先对本单位人员科研成果进行初审和汇总,全部审核汇总后,打印出各单位的科研业绩汇总表。科研业绩汇总表要求报送二份。
2、科研业绩汇总表与个人材料对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按照登记表要求的编排顺序摆放备查。
3、各单位需上报各类科研成果汇总表(见附表1)。
四、日程安排
1、2016年12月12日-12月19日,各单位审核汇总本单位教职工的个人科研绩效,并于12月19日报送《2016年度科研数量统计表》。
2、各部门的科研业绩由本单位汇总后,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报送科研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