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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技攻关(工业或高新领域)计划重点项目结项要求
来源:  点击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24-10-30 14:52:32 编辑:

项目结项(验收)采取委托结项(验收)的形式进行。对于高等院校承担的项目,原则上委托高等院校组织结项(验收);对于企业、科研院所承担的项目,原则上委托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结项(验收)。结项后,提交结项材料一式三份。材料书籍式装订成册(目录放结项材料首页),主要内容包括:

1.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重点)项目总结报告。

2.主管部门结项意见

3. 专家出具的结项意见(要求外单位、同专业、副高以上职称、3位)。

4. 项目参加人员原则上不能更改,如确因研究需要发生人员变更时,项目负责人应提交变更情况说明(变更人员不得超过三人,且新加入成员在小组排序中顺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出具变更意见。

5.项目申请书、立项通知复印件。

6.能够证明项目实施完成的附件材料。包括项目研究报告、发表论文、专著、申请专利、成果鉴定、科技查新、证明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装置等其它证明材料等。发表论文为英语期刊的,还应提供发表论文要素的中文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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