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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派】美大地区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5-02-28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美大地区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申报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做好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地区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选派工作,支持我校学生前往美大地区的知名院校攻读博士研究生,特作如下通知安排:


一、选派计划及申请条件

详见留基委美大地区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专栏内各项目信息及要求:https://www.csc.edu.cn/chuguo/s/3626

1.澳大利亚

2.新西兰

3.加拿大

4.拉美地区

5.美国

 

二、申请与录取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2.2025年3月1日0时至4月1日14时前:申请人需完成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网上申请并提交材料。申请人需按照外方要求自行完成外方学校申请,并获取录取通知等相关材料。

3.2025年3月21日前:完成校内报名并将所有申请材料按项目要求的顺序打包发送至icd@xxgc.edu.cn

(电子版申请材料以“学院名称+姓名+申请CSC2025年美大地区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为文件名)。

经学校审核后,申请人方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4.后续选派工作时间截点:

-2025年4月15日前:中方受理单位审核及推荐。

-2025年5月底前: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评审。

-2025年6月底前:按照外方合作单位反馈情况陆续公布录取结果。

-2025年7月开始:录取人员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开始办理派出手续。

-2026年12月底前:录取人员派出。

5. 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6. 推选单位应在个人申请基础上,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整体规划开展推选工作,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研修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并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推选单位在推荐前应向申请人明确本单位推荐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条件和要求。

7. 推选单位在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将申请材料提交至相关受理单位,由受理单位统一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推选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8. 录取结果于2025年6月30日前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9. 项目详情请登录国家留学网2025年美大地区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626查看。


三、校内申请相关事项

1.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按规定时间将相关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

2. 具体项目指南、选拔办法、材料清单详见附件链接

3. 国际交流合作处联系人:国际交流合作处 王梦筝

地址:南校区学院楼A207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3-6330135、6330136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