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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师范)培养方案

发布日期:2016-07-06    作者:     来源:     点击:

专业代码:120206          标准学制:四年

一、培养目标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管理、经济、法律和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具备人文精神、科学素养和诚信品质,能够在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组织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管理学、经济学基础理论,学习人力资源管理基础知识,接受人力资源管理方法与技能的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及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3.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及领导的基本能力;

4.熟悉与人力资源管理有关的方针、政策及法规;

5.了解本学科理论前沿与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7.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资料,并有一定的笔译和听、说、写的能力;

8.掌握计算机科学的基本技能,能熟练地应用计算机办公自动化技术;

9.悉教育法规,了解职业教育规律,掌握并能够初步运用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理论和现代教育技术,具有计算机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的基本能力。

三、授予学位

管理学学士

四、主干学科

工商管理  法学  公共管理

五、主要课程

   管理学原理、统计学、会计学原理、经济法、人力资源管理、组织行为学、工作分析、劳动关系、员工招聘、人员培训与开发、人员素质测评、劳动经济学、薪酬管理、绩效管理。

六、各类课程比例、学分学时分配、毕业最低学分要求

四平台课程学分/学时

课程教学(含课内实践)

实践环节

毕业要求

必修课

选修课

类别

学分/学时

学分

比例

学分

比例

通识教育

36.5/664

36.5

21.3%

1.课内实践学时:205/213

2.独立实践环节32周,29.5学分

毕业生需修满171学分

学科教育

38/624

38

22.2%

专业教育

61/976

50

29.2%

11

6.4%

拓展教育

6/96

6

3.5%

合计

141.5/2360

124.5

72.7%

17

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