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院直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8〕147号)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范围
学院2018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二)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三)成绩要求:在校期间各科成绩合格,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习等课程;
(四)身心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申请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报名
3月26日至3月31日,各系组织应届师范毕业生认真学习相关文件,使毕业生明确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意义,充分了解认定信息、程序及各项活动安排,并认真填写个人资料。师范毕业生根据个人具体情况,自愿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各系核实汇总后,认真填写《河南省2018年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报名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于4月9日前将纸质稿及电子稿报人力资源部。
(二)网上注册
4月16日至4月25日,参加认定的师范毕业生须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注册个人信息,进行网上申报。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7:00-24:00,周末及国家法定假日不开放。逾期未申报人员,将无法进行后续申请认定程序。
(三)5月4日前,个人准备材料上报各系辅导员处。
(四)5月11日前,各系辅导员收齐个人材料提交人力资源部。
四、提交材料
(一)个人须提交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员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填报完毕后用A3纸自行正反双面打印);
2.《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见附件2);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见附件3);
4.申请人本科毕业成绩单一份;
5.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6.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板),背后用圆珠笔注明姓名、系别、身份证号,以系为单位按姓名拼音升序排列。
7.个人材料整理后,装在档案袋内(统一封面,见附件4)。材料排放顺序:《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普通话等级证复印件→本科成绩单。
(二)各系提交材料
各系需提交统一打印的认定花名册一份(含电子版,见附件6)。认定花名册统一按专业分开,同一专业,按中职、高中分开,最后按分类分别编号并在材料袋注明专业和编号。各单位按照认定花名册和编号顺序提交材料。
五、有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告知申请人有关“网上申报”的要求、时间、流程及注意事项,具体指导好申请人网上申报,确保数据填报的准确性。
(二)相关教学系应高度重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如期圆满完成。
联 系 人:王 浩
咨询电话:0373-3693171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