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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
通 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校各单位:
为做好学校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院党字〔2019〕2号)和《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修订)》(院发字〔2016〕2号)文件要求,现将本年度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年度考核工作要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着重考核教职工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通过考核,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进一步调动学校教职工创先争优的积极性。
二、考核范围
考核范围为人事关系隶属学校管理的全体在职在岗教职工。其中副处级干部单独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
教职工考核以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学等六个方面。
(一)德:主要指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政治品质包括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校党委、校行政各项决议决定情况。道德品行包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师德师风等方面情况。对于思想政治或师德师风存在问题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能:主要指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管理水平、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
(三)勤:主要指事业心、责任感、工作态度、服务意识和勤奋敬业等方面情况。
(四)绩:主要指履行岗位职责成效,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和贡献,以及推动单位发展、履行意识形态责任、维护安全稳定、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等方面情况。
(五)廉:主要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遵守省委、校党委有关廉洁自律纪律规定情况,副处级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自觉接受监督情况。
(六)学:主要指政治学习、指定书目学习和个人自学等理论学习完成情况,学习态度及学以致用情况。
四、考核程序
(一)副处级干部
学校副处级干部考核工作由党务工作办公室组织统战部具体负责实施,考核程序主要包括:
1.撰写述职材料。各单位副处级干部要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实事求是撰写述职报告,于1月4日前报组织统战部组织科(综合实验楼226室),报告字数要求不超过2000字。
2.公示述职材料。组织统战部统一将全体副处级干部述职报告在网上进行公示,并通知有关人员阅览。
3.组织单位测评。学校成立副处级干部考核工作组(见附件1)。考核工作组组织召开各单位年度考核会议,年度考核会议由考核工作组主持,并组织参会人员现场填写测评票,对副处级干部个人进行测评。其中机关单位测评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教学院(部)测评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测评时被测评单位参与人员不少于总人数的4/5。
4.组织对口互评。对口互评由副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组负责,所有副处级干部按要求参与互评。
5.校领导评价。校领导对全体副处级干部进行评价,推荐优秀比例不能超过副处级干部人数的50%。
6.核算考核评分。各考核工作组依据考核评分办法对副处级干部各项评议分数进行核算,确定考核最终得分报考核领导小组。
7.拟定考核等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副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得分情况,结合其实际工作情况等,按照1:1.5差额拟定优秀等次人选名单。同时,根据年度考核评分拟定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人选名单。
8.确定考核结果。考核领导小组将初步考核结果提交校务办公会,校务办公会确定年度考核优秀副处级干部名单(优秀比例为副处级干部总人数的20%)。同时,确定其他副处级干部的考核结果。
9.考核公示反馈。考核结果公示后以文件形式下发。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副处级干部,由分管(联点)校领导向其反馈考核结果并进行谈话。
(二)副处级干部以外教职工
学校副处级干部以外教职工考核工作由人事处具体负责实施,考核程序主要包括:
1.撰写工作总结。教职工本人撰写工作总结,填写《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工作总结需结合本年度“德、能、勤、绩、廉、学”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2.民主测评。各单位召开民主测评会议,将民主评议情况及评分填入《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评分结果报所在单位负责人。
3.单位负责人评议。参评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对其业绩及工作表现进行评议打分。
4.校领导评议。分管(联点)校领导对参评人员进行评议打分。
5.综合评定。各单位结合参评人民主评议、负责人评议和校领导评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评定需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平均分数(权重:民主测评30%,单位负责人评议40%,校领导评议30%)。根据平均分数提出年度考核拟定等次意见。
考核等次拟定标准 |
优秀 |
95-100分 |
合格 |
80-94分 |
基本合格 |
60-79分 |
不合格 |
<60分 |
5.提交考核材料。各单位将《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和《2021年年度考核量化评分汇总表》(见附件3),于1月10日前报人事处。
6.确定考核结果。人事处将考核拟定格次意见提交校务办公会研究,确定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名单。
7.考核结果反馈。经校务办公会研究通过后,人事处将优秀人员名单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以文件形式下发。
五、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配合做好教职工年度考核的各项工作。
(二)本年度教职工优秀指标不作名额要求,各单位要抱着对学校和对教职工负责的态度,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推荐优秀格次的人员应具有示范性和代表性。
(三)在年度内发生工作调动的人员,由现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并在年度考核中确定格次。
(四)档案调离的外出攻读学位人员,超过半年(一学期)不在岗工作的,不再进行考核。
(五)当年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不进行考核。
(六)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院党字〔2019〕2号)和《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修订)》(院发字〔2016〕2号)文件为准。
附件:1.2021年度副处级干部考核工作组
2.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
3.2021年年度教职工考核测评量化评分汇总表
2022年1月2日
:
附件1:
2021年度副处级干部考核工作组
第一考核组:郭 凯 巴 旭 赵富强
考察单位:机关教工第一党支部 机关教工第二党支部 机关教工第三党支部 生物工程学院党总支 食品工程学院党总支 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 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 思政部直属党支部
第二考核组:樊玉立 韩国立 张洪坤
考察单位:机关教工第四党支部 机关教工第五党支部 机关教工第六党支部 经济与管理学院党总支 外语学院党总支 文法学院党总支 艺术学院党总支 体教部直属党支部
附件2:
77779193永利教职工 年度考核登记表
单 位 |
|
姓 名 |
|
岗位 |
|
政治面貌 |
|
职务(含专业 技术职务) |
|
任现职时间 |
|
年 度 主 要 工 作 总 结 |
德 |
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表现和师德师风情况: |
能 |
提升业务知识水平与技术水平,以及创新完成工作情况: |
勤 |
工作态度、日常考勤、集体活动参与次数和遵守工作纪律等情况: |
绩 |
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单位或学校主要工作参与度、以及其他履职尽责情况: |
年 度 主 要 工 作 总 结 |
廉 |
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情况: |
学 |
政治学习、网络继续教育、专业技术及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情况: |
其他重大或突出业绩: |
各环节评议情况 |
民主测评情况(30%) |
负责人评议情况(40%) |
校领导评议情况(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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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评定: |
拟 定 考 核 等 次 |
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确 定 考 核 结 果 |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