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提取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失业证或当年与单位的解除合同<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提供提取人未就业证明(档案存放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或社区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3、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单位意见处加盖单位公章,表格中除金额部分不需填写外,其他内容均需填写齐全。
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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