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21〕166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3〕338号)要求,现就我校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2名。
二、申报范围
人事管理隶属学校管理的一线专任教师。已获省级及以上青年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科技创新人才等重大人才项目资助者,不纳入“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范围。
三、申报条件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
(二)在教学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3年以上讲师职称。
(三)教学科研素质较高。在教学方面,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熟练运用现代教学方法和手段,系统讲授过1门以上学科专业核心课程,主持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已取得一定数量的教学研究成果;在科研方面,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主持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果和成效,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有重要学术观点的论文、出版有较大影响的著作。
(四)教学成果转化成效显著。拟开展的研究项目学术上具有先进性,理论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项目具备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成果的优势,能以多种方式将科研成果融入专业课程的课堂教学、实践性教学环节和教材。
四、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个人如实规范填写《2023年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严格对照选拔条件初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核申请人提交业绩的真实性,并安排2名同行专家对申请人员教学水平、科研能力、预期目标及本项目研究在教学方面的应用价值进行评价。
(三)材料复审。人事处会同教务、科研、纪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复审。
(四)专家评议。审查无误后,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议,确定我校本年度拟报送人选。
(五)学校研究。拟报送人选提交学校校务办公会研究确定。
(六)公示上报。确定人选在OA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河南省教育厅参加评选。
五、申报材料
(一)《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附件1)5份。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2)一级学科填写。
(二)申请人支撑材料1份。支撑材料需有目录;学位证、任职资格证;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主持校级或参与省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和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三)《77779193永利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3)1份,要求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纸质材料需装于档案袋中,并将《申请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申请书》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需有目录页码。
请各单位于10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报送至人事处(图书馆1005房间)。
联系人:李思宇 联系电话:0373-6330022
附件:1.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
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3.77779193永利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
4.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人事处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