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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学院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人:学工部     发布时间:2023-04-21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升心理育人效能,实现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和科学化,完善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体系,现决定在各学院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在校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领导担任,是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第一负责人。

2.辅导员、班主任为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成员。设置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掌握班级和宿舍学生心理健康动态,传播心理健康知识,营造心理健康文化氛围。

3.纸质名单(模板见附件1)盖章后,于4月26日前交学生处。电子版发送邮箱:xinli525edu@163.com。

工作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本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和相关制度,落实本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各项工作。

学生处

2023年4月21日

  • 附件【附件1.doc】已下载